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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长三角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中94%任务均按时序进度推进

发表时间: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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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绿色低碳发展在加快推进。


3月23日,长三角一体化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暨“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发展研讨班开班式在苏州举行,本次研讨的主题是“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凌江在研讨会上表示:“我们正在开展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从目前评估的情况看,规划确定的197项任务中94%都在按时序进度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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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编制。

 

对于编制规划的目的,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主要是聚焦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共同面临的系统性、区域性、跨界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空间共保,推动环境协同治理,夯实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基础,共同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着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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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江介绍,在绿色发展领域,长三角区域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比重不断上升,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预期目标,绿色发展取得很大成效。


“但是对标美丽中国建设的要求,长三角绿色发展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重化型’产业结构、‘煤炭型’能源结构、‘开发密集型’空间结构尚未完全改变,在能源资源科学利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凌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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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江进一步指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协议,共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绿色发展国际创新中心,组织开展长三角绿色低碳发展指数专题政策研究,这对推动长三角绿色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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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主任张玉军介绍,中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为主要任务,在促进绿色转型、绿色技术创新、碳交易、碳金融咨询服务和“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国际合作等方面整合资源,凝聚合力,积极打造长三角绿色发展的创新集聚平台、示范平台和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本文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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